【广东】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5-202008-505001-0009

项目名称: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3,420,300

最高限价(如有):34203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

连山县德建水库供水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政府采购

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为止。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3.1.1 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表或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授权码(或社保号)、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保时间须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1.3 所属期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1.4 提供 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投标承诺书》)

3.1.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1.7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1.8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3.1.9 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四个类别的乙级或以上资质。

3.1.10 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0.76.74.108/)完成信息录入手续(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9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1 日 11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潜在投标人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递交保证金,纸质投标。

注:

(1)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

(2)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联系电话:0763-3780226,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0年08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本项目由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其到账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南

  联系方式:0763-8716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联系方式:0763-338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63-338003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