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标准,支持培育具有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评估机构
深圳将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标准,支持培育具有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评估机构,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支撑。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正在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拟新增上述规定。
记者了解到,知识产权是《条例(草案)》的重要章节之一。除了支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二审稿还完善了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内容。《条例(草案)》一审稿规定:“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企业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但在调研中发现,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中知识产权许可是作为交易而非融资行为予以征税,致使融资成本较高,影响了知识产权证券化进程。对此,《条例(草案)》二审在此基础上新增规定,证券化产品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在税收管理中视为融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