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认识探究 ——访教育评估专家江彦桥教授
访谈对象简介:
江彦桥,高等教育学博士。曾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国际交流处处长,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常务副院长,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现任上海建桥学院党委书记。
樊秀娣,同济大学办学质量评估院博士。
樊:江老师,我正承担一项关于教育第三方评估的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您曾担任过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的领导,也从事过多种教育评估,同时现在也是一所民办院校的党委书记,站在多方的角度,请您谈谈对第三方教育评估的认识。
江:我在到政府机关工作前曾有五六年时间担任大学的教务处长。近十年来在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担任副会长,推进上海中外合作办学的认证工作。作为教育部NCCT国际学校认证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曾代表中方参加与美国西部地区认证委员会、欧洲国际学校认证委员会联合组织的国际学校认证;担任过亚太地区高等教育质量网络组织(APQN)秘书长;除参加一些高校的各类教育评估活动外,也先后作为评估/认证专家参加对昆山杜克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以及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学院的评估/认证活动。所以从一个办学者、管理者以及评估者“骑墙者”的身份,我对独立第三方评估确实有一些思考。说起大家普遍关注的第三方教育评估问题,我想首先是“谁是第三方”这个问题。就教育领域而言,第三方概念是宽泛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可以是,麦可思也可以是。一般而言,第一方应该是“管理者”,即评估主体;第二方应该是“办学者”,即评估对象,或称被评估方;第三方应该是相对独立于第一、第二方,与两者均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评估者”,即评估机构。如此,第三方评估应该是区别于由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自身或相互之间进行的评估。
举个例子,我曾参加过上海一所高校的评估,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内部质量体系,也有请专家修改过、做得像模像样的很厚的体系文本。我关心他们的运行情况,谁来考核?有无设内审员?有未开展外审?他们回答说没有内审和外审,就是按照这个体系做。每年每个部门、每个学院都自己评一下。最终是由学校领导分别考核自己分管的部门或学院。好比学校研究生工作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来考核。这样考核的效果可想而知了。分管领导通常很难把自己下属部门的工作评得太差。进一步关心他们如果发现问题该怎么纠正,学校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回答是等到下一年考核时再看。听完我们的对话,校长无奈地说这种形式化的质量体系,大家已经“油”掉了,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是第一个问题。
樊:很同意您说的第一个问题,即第三方是要相对独立的,和评估授权方和被评估方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请问第二个要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江:我想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否拿出独立的评估意见很重要。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不完全由它的隶属关系或者经费来源所决定,关键在于它是否追求独立的意识和作为。国际经验表明:第三方的独立性是保证评估结果公正的起点,第三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是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的基础。我参加过的一些本市、外省的,也有全国性的教育评估或认证活动中,曾经遇到过在最后出评估结论时,评估机构刻意用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图引导专家们的评估意见。
所谓独立的评估意见,就是评估者依据评估标准认为被评估方那方面好就是好,不行就是不行。独立是第三方的价值所在。当然独立的含义丰富,既涉及机构的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更在于机构能否做出独立的价值评判。这里有主、客观的问题:客观上,绝对的独立是没有的,只能通过制度、形式、程序、方法等尽量接近独立;而主观上一定要有追求、体现独立的意识和言行。
樊:讲到促进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或条例是大家普遍关注的,目前这方面的情况又如何呢?
江:很遗憾,第一我国还没有对教育评估进行立法。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政府要转变职能,把评估事务交由第三方去做,这是发展方向和目标。不少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努力多年,希望在上海能够尝试地方立法,但苦于缺少上位法,还在期待之中;第二我国评估方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刚刚说到的各类评估机构已经不少了,但相应的管理制度设计与安排还很欠缺。
樊: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或条例把关,这将不利于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健康发展,您认为呢?
江:是的。除了对国内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建设和良性竞争有影响外,还有,国外教育评估机构想进来,由于价值观、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国外的那一套不适合照搬来对国内的教育进行评估。我们必须要有一定的规矩,法律上也应该有相应的条文和要求等加以限制。
其实,第三方教育评估也会出现目标和质量问题,国内外都存在评估机构与被评机构“暗箱”操作的事例,就像市场上把一般苹果贴标为正宗红富士一样。只要由我来做,肯定帮你拿出认证证书,以此来显示本机构的“正宗”。这些认证或评估机构只看重钱,只在形式上搞包装。当然这个国际上被称为“认证作坊”的问题全世界教育界都在防范,在世界各国的相应教育网站上都有提醒,防止上“伪认证”、“假认证”的当。我国教育领域也有类似情况。有些学校并不是真正想提高学校的质量,只是希望能被证明一下,过关是他们唯一的目标。这样的做法一定要防止,否则会影响刚刚起步的第三方教育评估的健康发展。
樊:所言极是。相比其他领域,教育活动和成果更具有综合、模糊、滞后等特点,所以教育评估的难度更大。而社会和个人容不得教育有任何闪失,因而对教育评估机构的职业道德、专业性和规范性等要求也更高,至少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准才能入门,不是谁想做就可以做的。您是怎么看待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准入机制?
江:有人问过,你来评估我,谁来评估你,谁来保证你的质量?国际上对教育评估机构、认证机构的一些管理经验值得我国参考。美国通过政府和民间两条渠道,对所有的评估机构、认证机构来进行规范。第一,联邦政府教育部有专门的认证认可办公室,教育认证机构必须去申报、认可后才有资格做认证。这就是一种准入机制。早前有个美国的认证机构想到上海来做认证,但他们并没有得到美国联邦教育部的认可。虽然他们在全世界做了万余所中小学的认证,有一定的专业性,却未得到联邦教育部的认可,这样的认证也不应当接受;第二,美国还有一个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从事认证的民间机构都可以到那里接受申请认可。即同一家认证机构,既可以拿到联邦政府的认可,又可以得到民间委员会的认可。得到政府或CHEA认可的认证机构,经他们认证的学校学生能够得到政府的助学贷款、奖学金,转学时学分便于得到承认。行业认可效力也是蛮强的,各行业的标准引领着美国整体的发展,他们独立的观点不受联邦政府的影响。这种制度上的安排,保证了独立第三方评估/认证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专业性。如果国内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认可也按这样的两条渠道进行,应该就比较规范了,就可以有效避免所谓的“认证作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