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第三方卫生检测费用项目(2019)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开展第三方卫生检测费用项目(201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开展第三方卫生检测费用项目(2019)
项目编号:JLWL-[2019]-07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43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李帅0431-85109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经理 1375614370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开展第三方卫生检测费用项目(2019)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WL-[2019]-07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展第三方卫生检测费用项目(2019)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展第三方卫生检测费用项目(2019);
2.2招标范围:长春市朝阳区公共场所空气、水质等内容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4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5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2.6入围家数:2家;
2.7采购预算:2,123,100.00元,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但不超过工程总预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8年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2019年6月)连续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3.6 2016年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3.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5日至2019年08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法人身份证明;
(7)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8)(2019年1月-2019年6月)连续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9)2016年至今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息)。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李帅
电话:0431-8510936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13756143700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923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4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8年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3.5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2019年6月)连续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纳税及社保证明)。3.6 2016年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息)。3.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2.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5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5日至2019年08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5日至2019年08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为开展第三方卫生检测费用项目(2019)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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