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委托第三方开展廊坊市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引导监督暗访工作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3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开展廊坊市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引导监督暗访工作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72690020008
项目联系人:马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6-2204298
采购人: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道3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13886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204298
预算金额:469.38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2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相关网站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变更或澄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含劳务外(承)包、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五证合一的提供银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7.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