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项目委托第三方验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项目委托第三方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农业项目委托第三方验收项目

(二)采购编号:新财购—2019—123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招标范围:招一家造价咨询单位,一家会计事务所单位

(六)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定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招聘一家造价咨询公司

二标段:招聘一家会计事务所

 (九)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二)一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不含暂定)资质;

2.拟投入人员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专业年限不少于8年(执业年限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在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根据《河南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豫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14〕31号)的规定,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提供进豫单项业务登记或分支机构登记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近三年连续营业,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三)二标段:

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求是列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B类及以上资格;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在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截至开标日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6人;

4.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质量问题受到财政等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

(四)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五) 报名企业须提供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潜在供应商须同时取得 CA密钥(详见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至 2019年7月18日17:00前,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需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证明、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需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其他人员证书、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证明、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2019年07月11日至07月18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号信息(两个银行账号人选其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410109010160006901002347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888100020027082

二标段: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410109010160006901002346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888100020027081

 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整/份,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保证金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6日上午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5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格拉姆大厦A座1809室

联系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13183010905